食用此篇前,請先看之前的《小蚊偉論 by王子》之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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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開始發覺…
原來「近朱者赤,近墨果然者黑的」…
看王子這篇後,我更加證實,王子你果然被姑姑馴化了。__‧|||

還有,王子!我什麼時候成了你的抱枕?(打飛)
明明你才是我的沙包耶~無論我如何打你如何踢你就算鞭打你你都不能夠還手兼還腳,名符其實是外表像炭,內面像香蕉般柔軟,還發出陣陣烤地瓜香,好打好聞好踢的好沙包啊!(握拳)

唉~怎知道你說你是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;以地瓜還地瓜,以香蕉還香蕉的卑鄙小「炭」!

罷了罷了~我決定不再愛你啦!
你的九癲自己解決囉~你家炭炭的草荒自己料理囉~

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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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